(2)卫生扶贫。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中央和省级对每个村新建卫生室补助10万元,2017年前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加强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待遇,强化培训,从2016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2017年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3名全科医生,2020年达到5名。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和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推进分级诊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贫困乡村下沉。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和救助对象范围,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无力承担且符合规定的剩余费用,通过民政医疗救助给予补助。
(3)文化扶贫。按照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标准要求,加大贫困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贫困村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17年,实现全省贫困乡镇综合文化站、贫困村综合性文化中心全覆盖。实施广播电视台高山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不断提高贫困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服务保障水平。健全贫困村文化体育设施,适时更新光碟、图书等文化产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开展“文化下乡”、“千台大戏送农村”、“结对子、种文化”等文化惠民活动,提供图书、文博、展览、演出等流动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4)科技扶贫。整合省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以定点、巡回、技术承包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便捷有效科技服务。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优先在贫困村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品种、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对科技人员给予专项补助或奖励。加强贫困县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资源配置与扶贫开发直接挂钩,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县建成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加强“12316”三农服务热线建设,免费为贫困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富民政策和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贫困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2017年均达到55%,2020年分别达到57%和60%以上。
(5)社会救助保障。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一、二类低保户保障水平达到贫困线以上。加快贫困县养老福利机构、乡镇敬老院和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加快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对贫困村全覆盖。
五、方式精准
10.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县、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资源资产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其它农业项目;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负盈不负亏,对该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农业项目可给予资金、贷款贴息等支持。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每年由省整合涉农资金,按照省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依据需求清单切块下达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按规划整合使用,重点用于特困片带和贫困村、贫困户。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省对县建立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扶贫资金分配与贫困发生率、减贫人口、扶贫绩效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果挂钩。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主要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方面适当降低标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降低门槛,采取积分制等灵活多样的措施,促进技工、技师等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在大城市优先落户,对吸纳贫困人口落户较多的城市(镇),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