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建新主持召开了分管联系部门“一岗双责”约谈会议,县委组织部、编委办、老干局、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党史办、科协、党校、残联等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甘谷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政治纪律、任用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权力运行、深化改革、廉政教育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职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风险防控、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冯建新强调,一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两审三签一报告”制度,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计签字,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在班子成员会或全体干部职工会上报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带头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按规定以身作则做好示范,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风险点核查,每半年向县委汇报1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自身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