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人社局始终把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导向,以党建为抓手促全县人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县人社局党组及时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主要从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双述双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生活会召开和后续工作落实情况;支部党建工作自然留痕情况;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费收缴及管理情况;党建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情况8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大督查。
县人社局党组要求,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做到真督实导,对在督导巡查和明察暗访中,同一项工作2次被通报批评的,将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3次以上被通报的,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在年终党建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做出组织调整;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